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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屆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chǎn)業(yè)博覽交易會安徽館外圍框架搭建工程及相關設備租賃服務項目成交候選供應商公示
一、項目情況
第二十一屆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chǎn)業(yè)博覽交易會安徽館外圍框架搭建工程及相關設備租賃服務項目(采購編號:*****-*********)于****年**月**日完成評審工作,現(xiàn)將評審委員會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商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選供應商:登錄后查看
第二成交候選供應商:登錄后查看
公示截止日期為****年**月**日。公示期內(nèi)如有異議,請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反映。
采購人:登錄后查看
采購代理機構:登錄后查看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與煙墩路交口高速濱湖時代廣場**棟
聯(lián)系人:何工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郵箱:**********登錄后查看**.***
二、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被異議人名稱;
*、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nèi)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供應商的;
*、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進行虛假、惡意異議,干擾招標投標(采購)活動的正常進行。對于提供虛假材料,以異議為名謀取中標(成交)或惡意異議擾亂招標(采購)工作秩序的,將報請行政監(jiān)管部門處理。
如公示期內(nèi)無有效異議,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成交供應商的依據(j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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