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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合肥市稅務局皖******車輛轉讓公告
項目名稱 | 國家稅務總局合肥市稅務局皖******車輛轉讓 | ||
項目編號 | ************** | ||
委托方 | 國家稅務總局合肥市稅務局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 ||
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 | 國家稅務總局合肥市稅務局督察內審科 聯(lián)系方式:****-******** | ||
公告及 競價期限 | *.公告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網絡一次性報價期:****年*月**日*:**至**:**止。 | ||
一、轉讓標的情況 | |||
*.車牌號:皖******;品牌型號:帕薩特牌**********;發(fā)動機號:******;注冊日期:****年**月**日;車輛識別代號:*****************;交強險有效期至****年**月*日;年審有效期至****年**月;車輛行駛公里數:**.**萬公里;所有人:國家稅務總局肥東縣稅務局。 *.標的資產情況均以現(xiàn)場實物現(xiàn)狀為準,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與委托方聯(lián)系現(xiàn)場踏勘以充分了解標的現(xiàn)狀,自行向委托方咨詢確認標的具體情況,如有疑問,主動向委托方咨詢。 *.上述資產轉讓已履行批準程序,登錄后查看出具了安徽中意************-***號《舊機動車評估報告書》,資產評估總價值為人民幣****元。 | |||
轉讓底價 | *.**萬元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 |
價款支付 | 受讓方應于《成交確認書》發(fā)出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并于《資產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逾期不與委托方簽訂合同的,委托方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報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調查處理。 | ||
標的展示 | 轉讓標的存放在合肥市肥東縣長江東路北**米輔路店埠國家稅務總局肥東縣稅務局肥東縣稅務局,展示時間為****年*月**日*:**-**:**,聯(lián)系方式見本公告第八項“聯(lián)系方式-現(xiàn)場踏勘”。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踏勘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意向受讓方為企事業(yè)單位及其他組織的踏勘時須攜帶單位介紹信(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原件。 | ||
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
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 |||
三、轉讓條件 | |||
*.標的以現(xiàn)狀移交,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xiàn)場踏勘轉讓標的,自行了解標的權屬關系和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凡登記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成新度和功能情況等,并認可轉讓資產現(xiàn)狀及轉讓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轉讓過程中涉及的相關稅、費等均由受讓方承擔。 *.自轉讓價款全部付清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委托方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資產過戶、交接、保險變更等手續(xù)。 *.轉讓資產最終只允許過戶至受讓方名下,即本次轉讓最終證載產權方名稱須和受讓方名稱一致。 *.其他特別說明: (*)本次轉讓成交后,委托方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且車牌號不隨車輛一并轉讓。 (*)車輛的違章罰款、扣分及交通事故責任: 車輛過戶或移交前發(fā)生的由委托方承擔,車輛過戶或移交后發(fā)生的由受讓方承擔。 (*)轉讓價款僅為裸車款,轉讓車輛過戶過程中涉及的補辦保險及年審手續(xù),均由受讓方自行辦理,委托方協(xié)助其辦理。 (*)委托方不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僅開具中央非稅收入統(tǒng)一票據(電子)。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本公告附件《資產轉讓合同》。 | |||
四、受讓方的確定方式 | |||
本項目采取網絡一次性報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最終成交結果以結果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tǒng)故障或競價系統(tǒng)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
市場主體庫登記 | 符合本項目對意向受讓方的資格要求,并完成市場主體庫登記注冊的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意向受讓方為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fā)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簡稱**),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登錄后查看)。 *.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點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登錄后查看)下方的“安徽政務服務網統(tǒng)一認證中心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登錄后查看)“辦事指南”-主體庫登記-《市場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 | ||
項目登記 | *.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受讓方,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登錄后查看),進入后選擇點擊“登錄后查看電子交易系統(tǒng)”;頁面跳轉至登錄后查看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 *.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交易保證金交款賬戶須與意向受讓方實際交納交易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
交易保證金交納 | *.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匯入標的對應賬號足額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xiàn)金匯款方式交納交易保證金。 交易保證金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登錄后查看 賬號:***************** *.交易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讓方須登錄登錄后查看電子交易系統(tǒng)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tài)。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tài)。若刷新后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tài)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電話(****-********)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交易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tǒng)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交易保證金數額不足、交易保證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賬、現(xiàn)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成功,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 *.交易保證金狀態(tài)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才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tǒng)”參與競價活動。 *.競價規(guī)則詳見《網絡一次性報價須知》(本公告上傳附件*)。 重要提示:請使用****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tǒng),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 ||
注:*.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交易保證金交納手續(xù),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xù)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詳見《產權交易操作手冊》(本公告上傳附件*)。 *.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登記及競價,即視為對本公告內容的全部響應,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關程序參與本次轉讓活動。 | |||
六、競價后相關程序 | |||
結果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在網站上發(fā)布結果公告。 *.結果公告發(fā)布后,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向成交人發(fā)出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fā)出即視為送達;成交人請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領取成交確認書。 | ||
交易保證金處置 | *.合同簽訂生效后,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部分轉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結果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交易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交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調查認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xiàn)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資產轉讓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結果公告有異議,可自結果公告發(fā)布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徽州大道****號金融港中心**幢登錄后查看*樓,聯(lián)系電話:****-********。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攜帶授權委托書)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同時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標的成交價***萬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為*.*%;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為*%;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為*%;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為*%,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為*.**%;*****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交易服務費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 ||
七、其他說明 | |||
*.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受讓方,應于公告截止日前*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fā)布(網址:登錄后查看、登錄后查看),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 |||
八、聯(lián)系方式 | |||
現(xiàn)場踏勘 | 聯(lián)系人:葛工,聯(lián)系電話:****-******** | ||
主體庫登記 | 聯(lián)系電話:***-********轉*-* | ||
項目負責人 | 聯(lián)系人:林工,聯(lián)系電話:****-********、********(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徽州大道****號金融港中心**幢登錄后查看*樓) | ||
技術支持 | 聯(lián)系電話:****-******** | ||
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附件:
資產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守信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資產轉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對轉讓標的擁有有效的處分權。
(二)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真實、完整、準確、有效。
(三)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xù)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沒有違反甲方已簽署的合同、協(xié)議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給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協(xié)助,以完成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需的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和變更。
第二條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和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資料或承諾函均真實、完整、準確、有效。
(三)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各項授權、審批,以及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xù)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三條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轉讓標的相關描述:。
轉讓標的詳細情況見登錄后查看出具的安徽中意************-***號《舊機動車評估報告書》。
第四條 轉讓價格及價款支付方式
(一)轉讓價格:
甲方將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元)轉讓給乙方,以下簡稱“轉讓價款”。
(二)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須自《資產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戶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登錄后查看;賬號:*****************)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第五條 轉讓標的交割事項
(一)轉讓標的以現(xiàn)場現(xiàn)狀移交。
(二)自轉讓價款全部匯入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車牌號不隨車輛一并轉讓。
(三)轉讓標的只允許過戶至乙方名下,相關變更登記手續(x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
(四)車輛的違章罰款、扣分及交通事故責任:車輛過戶或移交前發(fā)生的由甲方承擔,車輛過戶或移交后發(fā)生的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轉讓稅費的承擔
轉讓價格為含稅價格,甲方不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僅開具中央非稅收入統(tǒng)一票據(電子)。
轉讓過程中涉及的相關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特別約定
(一)甲、乙雙方均須嚴格按照轉讓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本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對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風險及任何問題由雙方自行承擔。
(二)本合同為甲方通過公開轉讓方式確定乙方為受讓方后簽訂,轉讓公告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責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配合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的,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計已付款金額每日*%的標準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至資產實際交付之日止。若甲方逾期超過*個月仍未繼續(xù)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伍仟元整(¥****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額每日*%的標準向乙方追究違約利息。若乙方逾期超過*個月內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伍仟元整(¥****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簽訂地點:。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份,相關部門備查*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公民身份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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