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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用口罩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用口罩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号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登录后查看
中标人地址:河南省长垣市佘家乡中械医疗器械商城*区
中标金额: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报价(单价/元) |
医用外科口罩 | 挂耳式 | *.** |
医用外科口罩 | 规格:绑带式 型号:独立包装 | *.** |
医用防护口罩 | 折叠头戴式 | *.* |
医用防护口罩 | 折叠耳挂式 | *.** |
最终得分:**.**
供货期:供货期内,接采购人通知后,由供应商负责在*个自然日内将耗材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负责验收。运输费用及途中的发生的破损更换费用以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加急物资需院随叫随送。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投标人认为成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六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中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受理单位
亳州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亳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亳州市南部新区希夷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亳州市国购汇金广场*座三楼
项目负责人:梁思明、纪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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