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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青銅峽市人民法院關于青銅峽市金岸一品**幢*****號住宅房的
拍賣公告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青銅峽市人民法院將于****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止(延時除外)在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青銅峽市人民法院淘寶網(wǎng)司法拍賣網(wǎng)絡平臺(網(wǎng)址:登錄后查看,戶名: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青銅峽市人民法院)進行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
標的名稱 | 青銅峽市金岸一品**幢*****號住宅房 | |||
標的所有權人 | 張云 | |||
產權證號 | 寧(****)青銅峽市不動產權第*******號 | |||
建筑面積㎡ | 竣工年代 | 設計用途 | 所在層 | 土地終止日期 |
***.** | **** | 住宅 | */** | ****年**月**日 |
評估價:******元;起拍價:******.**元;保證金:*****元;加價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數(shù))。
特別提示:該拍賣標的現(xiàn)閑置,據(jù)物業(yè)提供數(shù)據(jù)該標的截止****年*月底欠繳物業(yè)費****.*元,具體金額以相關單位數(shù)據(jù)為準。拍賣標的欠繳的所有稅、費(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費、水、電、暖、氣)全部由買受人承擔,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欠費也由買受人自行解決。標的實際情況以房屋現(xiàn)狀和有關部門、單位具體答復為準。
(一)標的位置:
該房屋坐落于青銅峽市金岸一品**幢*****號,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親民路、西至住宅區(qū)、南至利民東街、北至康樂街。
(二)標的基本情況:
房產情況: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建成于****年,鋼混結構;整體結構穩(wěn)定,所在幢基礎穩(wěn)固、無沉降現(xiàn)象,工程質量良好;室內配套給排水、采暖、通風、電訊、燃氣等設施設備;室內地面、墻面及門窗完好。所在幢外墻面貼面磚,進戶門為防盜門,斷橋鋁合金窗,室內地面鋪瓷磚,墻面局部貼壁紙,局部刷乳膠漆,頂棚石膏板吊頂;廚房及衛(wèi)生間地面鋪瓷磚,墻面貼面磚,頂棚鋁扣板吊頂。空間布局為二室二廳一廚一衛(wèi);各空間的交通流線合理,利用率較高;外墻保溫;外觀規(guī)則整齊。
土地基本情況:該房屋位于青銅峽市金岸一品**幢*****號,共有宗地面積*****平方米,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所在區(qū)域形狀較規(guī)則;地勢平坦;工程地質條件較好,在利用上無地質、水文等不良自然條件限制及自然災害威脅;土地未受過污染,非垃圾場、鹽堿地等;目前達到宗地紅線外“七通”(通給水、通排水、通電、通訊、通路、通暖、通氣),宗地紅線內“七通一平”(通給水、通排水、通電、通訊、通路、通暖、通氣及土地平整)的開發(fā)程度。
(三)標的權屬狀況:
房屋權益狀況:該房屋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寧(****)青銅峽市不動產權第*******號,房屋所有權人為張云,用途為住宅,共有情況為單獨所有,坐落為青銅峽市金岸一品**幢*****號,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土地權益狀況: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人張云,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地類(用途)為城鎮(zhèn)住宅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終止日期為****年**月**日。
(四)他項權利狀況:至價值時點,該不動產(房屋)限制信息:有產權、無預告、已抵押、已查封、無異議、無凍結。根據(jù)提供的資料,已設立他項權利,權利人(申請人):登錄后查看。
(五)查封情況:截至價值時點,該房屋已被青銅峽市人民法院查封。
(六)標的現(xiàn)狀:已查封,已抵押,現(xiàn)閑置。
(七)使用管制及相鄰關系:該拍賣標的符合城市規(guī)劃要求,不存在相鄰關系的限制。
二、拍賣標的范圍
張云所有的位于青銅峽市金岸一品**幢*****號住宅房,即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權及相應分攤的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包含動產、債權債務、特許經營權等其他財產權益)。
三、競買人條件:競買人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對買受人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guī)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和條件。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wǎng)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十四條之規(guī)定,實施網(wǎng)絡司法拍賣的,下列機構和人員不得競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與其行為相關的拍賣財產:*.負責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網(wǎng)絡服務提供者;*.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第*至*項規(guī)定主體的工作人員及近親屬。
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競買開始前向青銅峽市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xù);競買成功后,買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辦理交接手續(xù)。如果買受人本人因客觀原因無法來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或者領取標的的,買受人應向法院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并由代理人攜帶經公證的委托書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到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領取標的。如委托手續(xù)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四、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于****年*月**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證明申報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經法院確認后才能以優(yōu)先購買權人身份參與競買;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對本標的物享有的優(yōu)先購買權。
五、咨詢和看房: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日**日*時止接受咨詢(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登錄后查看在拍賣期間對上述標的的相關信息進行咨詢及組織看樣等工作。咨詢電話:***********。
六、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分鐘.
七、拍賣方式:網(wǎng)絡司法拍賣不限制競買人數(shù)量。一人參與競拍,出價不低于起拍價的,拍賣成交。
八、競買人可以申請實地看樣,并通過檢測或自身經驗對拍賣標的的價值做出準確的判斷,競買人一旦決定參與競買,即表明對拍賣標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賣標的的一切現(xiàn)狀包括瑕疵和權利負擔。未實地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xiàn)狀、瑕疵狀況及權利負擔已確認,并自行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九、買受人按規(guī)定付清成交款后,標的物過戶登記手續(xù)由法院協(xié)助辦理,過戶所涉及的過戶稅、費均由買賣雙方按照規(guī)定各自負擔,出讓方需承擔的稅、費由買受人先行墊付,待辦理完產權過戶登記后**日內將墊付的相關票據(jù)交至本院,由本院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墊付的稅費相關票據(jù),則墊付的稅、費由買受人承擔,本院不再處理。
拍賣標的欠繳的所有稅、費(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費、水、電、暖、氣)全部由買受人承擔,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欠費也由買受人自行解決。
特別提醒,競買人需詳細咨詢該房屋所在地不動產過戶的相關政策,過戶風險自行承擔。
十、與本標的物有關人員〔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質押權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等〕均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十一、拍賣競價前淘寶系統(tǒng)將凍結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特別提醒:拍賣余款須在拍賣成交后**日內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未在期限內繳納余款的視為買受人悔拍。(戶名:青銅峽市人民法院執(zhí)行款戶;開戶銀行:登錄后查看;賬號:*******************)。拍賣未成交的,競買人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十二、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對原買受人交納的保證金法院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zhí)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zhí)行人的債務。
十三、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成交價相對較高。競買人參與競價,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網(wǎng)上充值銀行。各大銀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額情況可上網(wǎng)查詢,網(wǎng)址:登錄后查看。
十四、因網(wǎng)絡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拍賣無法正常進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視情況決定重新拍賣,并不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特別提醒: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fā)布的《拍賣公告》、《拍賣須知》、《標的物調查情況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內容,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規(guī)則、交款方式、法律責任。
標的物情況介紹摘錄自寧成竹(****)司法估字第***號評估報告書。
凡發(fā)現(xiàn)拍賣中有違規(guī)行為,可如實舉報。
青銅峽市人民法院監(jiān)督電話:****-*******
在繳納保證金過程中,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
拍賣咨詢:登錄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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