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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鼎公馆”地块南侧规划路(苍霞路一东南大道)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福建 福州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5-05-14 20: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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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鼎公馆”地块南侧规划路(苍霞路一东南大道)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登录后查看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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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录后查看 ****-**-** “万鼎公馆”地块南侧规划路(苍霞路一东南大道)道路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编号********************“万鼎公馆”地块南侧规划路(苍霞路一东南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问:混凝土价格对不上福清市**年*月份信息价,请帮忙核查,谢谢!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二、问:投标人名称变更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请问原件可以是变更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章 第*节 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要求另行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可以将变更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单独提交给招标人。 三、问*、本项目外弃运距按****计取。此规定未按闽建〔****〕* 号文的要求明确按实结算,请调整。 *、本项目沥青混凝土运距按***计取。此规定未按闽建〔****〕* 号文的要求明确按实结算,请调整。 *、本项目外购土方运距按***计取,土资源费按*元/** 计取。此规定未按闽建〔****〕* 号文的要求明确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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