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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于****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延時的除外)在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網(wǎng)絡司法拍賣平臺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物:烏蘭察布市集寧區(qū)民建大街東側方正家園(方正康城)*#-商業(yè)-***商業(yè)房(該標的物拍賣范圍以評估報告顯示內容為準。)
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本院不承擔本標的瑕疵保證。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的確認,責任自負。
具體現(xiàn)場狀況以實際為準。未標明的瑕疵不在拍賣人承擔范圍。請各競買人自行了解。
評估價:******元,起拍價:******.*元,保證金:*****元,增價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數(shù))
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本院已委托登錄后查看在拍賣期間對上述標的物的相關信息進行咨詢及組織看樣等工作(意向競買人請于****年*月**日——*月*日進行咨詢預約,咨詢電話:***********)。
二、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分鐘。
三、拍賣方式:本次拍賣為增價拍賣,拍賣保留價即為起拍價。(注:一人或一人以上報名,拍賣結束時出價最高的競價人則競買成功)
四、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本院不承擔本標的物瑕疵保證。特別提醒: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詳細情況可向物業(yè)及相關部門了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物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五、標的物權屬轉移手續(xù)由買受人自行辦理,辦理權屬轉移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稅費等一切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原產(chǎn)權證書作廢公告費由買受人承擔,競買人是否符合過戶條件,請競買人自行到當?shù)叵嚓P職能部門進行了解。標的物若有原戶口未遷出的情況,以及水、電、氣等戶名變更由買受人自行解決,可能存在的物業(yè)費、水、電、采暖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
六、與本標的物有關人員【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質押權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七、對上述標的物權屬有異議者,請于拍賣前七天前與本院聯(lián)系。
八、拍賣競價前淘寶系統(tǒng)將鎖定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鎖定的保證金自動釋放,鎖定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鎖定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
九、拍賣余款在網(wǎng)絡競價結束后*日內繳入法院指定賬戶。
*、銀行付款方式:銀行匯款到法院指定賬戶
(開戶單位: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開戶銀行:登錄后查看,賬號:*******************)
*、支付寶網(wǎng)上付款方式:登錄我的淘寶-我的拍賣支付,
付款教程:
***.******.***/******/******/**-**********.***?****=**-**-*****-********#**)
*、拍賣未成交的,競買人通過網(wǎng)絡報名繳納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十、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及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網(wǎng)上充值銀行。各大銀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額情況可上網(wǎng)查詢,網(wǎng)址:***.******.***/******/******/**-**********.***?****=**-**-*****-********#**
十一、依照法釋〔****〕**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wǎng)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競買人成功競得網(wǎng)拍標的物后,淘寶網(wǎng)拍平臺將生成相應《司法拍賣網(wǎng)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網(wǎng)拍競買號信息。
十二、本標的物的網(wǎng)絡司法拍賣事項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當事人、已知優(yōu)先購買權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lián)系或聯(lián)系無法聯(lián)系上的),無法通知或沒有接到通知的,公示滿五日視為已通知。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fā)布的拍賣須知。
本規(guī)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拍賣人咨詢。
法院溫馨提醒首次參拍用戶:建議模擬競拍測試流程以了解拍賣情況:***.******.***/*******/******/**-**-****
舉報監(jiān)督電話:****-*******
咨詢聯(lián)系人:***********
淘寶技術咨詢:***-***-****
詳細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訴訟資產(chǎn)網(wǎng)(登錄后查看)”上查詢
內蒙古自治區(qū)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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