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武威高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虎步兵勞動爭議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甘0191民初1888號
判決日期:2020-10-23
法院:蘭州新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甘肅武威高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虎步兵勞動爭議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2020年9月9日,原告甘肅武威高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到庭參加訴訟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甘肅武威高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訴處理。
已減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費10元,由甘肅武威高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喻得榮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法官助理崔琰霞
書記員楊曉英
判決日期
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