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商傳媒有限公司與上海浩濟廣告?zhèn)髅接邢薰竞贤m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20)浙0103民初418號
判決日期:2020-10-26
法院:杭州市下城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浙商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傳媒公司)與被告上海浩濟廣告?zhèn)髅接邢薰荆ㄒ韵潞喎Q浩濟廣告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于2020年1月15日向本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款313600元和逾期付款的利息損失37632元(利息損失按照年率6%計算,自2017年9月11日暫計至2019年9月10日,共計730天,以后利息損失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止),以上合計351232元;2.被告承擔案件全部訴訟費用。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后因案情需要,根據(j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授權(quán)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qū)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依法由審判員楊政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浙商傳媒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郭婧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浩濟廣告公司經(jīng)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經(jīng)審理認定:
2012年3月6日,原告浙商傳媒公司(甲方)、被告浩濟廣告公司(丙方)及案外人上海淼晟廣告?zhèn)鞑ビ邢薰荆ㄒ曳剑┖炗喌摹洞硌a充協(xié)議》約定:甲乙雙方于2011年底簽訂2012年《浙商》雜志廣告代理協(xié)議。乙方提出將此代理協(xié)議變更為丙方?,F(xiàn)甲乙丙三方均同意,自2012年1月1日起,乙方所有簽訂協(xié)議、開票資料、打款賬戶等全部變更為丙方。后,浙商傳媒公司(甲方)、浩濟廣告公司(乙方)簽訂《浙商雜志廣告代理合作協(xié)議書》,約定:甲方授權(quán)乙方代理《浙商》雜志在上海地區(qū)的凱迪拉克、上海交大、及奢侈品(珠寶、手表、服裝、洋酒)行業(yè)廣告。廣告代理合作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甲方刊物《浙商》雜志依照2013年廣告刊例執(zhí)行,由甲方提供統(tǒng)一的2013年《浙商》廣告刊例價目表并蓋章認可。甲乙雙方按實際刊登額每4個月結(jié)算一次廣告費,不得拖款。乙方分別在4月25日、8月25日、12月25日前付清。從2013年1月起協(xié)議期內(nèi),甲方給予乙方4折優(yōu)惠,即甲方按浙商雜志廣告刊例價格40%向乙方收取廣告費
判決結(jié)果
一、被告上海浩濟廣告?zhèn)髅接邢薰居诒九袥Q生效后十日內(nèi)支付原告浙江浙商傳媒有限公司合同款313600元;
二、被告上海浩濟廣告?zhèn)髅接邢薰居诒九袥Q生效后十日內(nèi)支付原告浙江浙商傳媒有限公司利息損失(自2020年7月19日起按年利率6%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止);
三、駁回原告浙江浙商傳媒有限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6568元,由被告上海浩濟廣告?zhèn)髅接邢薰矩摀?原告浙江浙商傳媒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本院申請退費;被告上海浩濟廣告?zhèn)髅接邢薰居诒九袥Q生效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本院交納應負擔的訴訟費,逾期法院將強制執(zhí)行。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預交案件受理費,案件受理費按照不服本院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由本院另行書面通知
合議庭
審判員楊政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代書記員施麗莎
判決日期
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