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華通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與正泰國際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皖0123民初5460號
判決日期:2020-12-30
法院:肥西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廣東華通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與被告正泰國際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廣東華通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因主要證據(jù)尚未收集完畢,于2019年12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廣東華通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撤回對被告正泰國際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訴。
本案受理費50元,由原告廣東華通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柏化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書記員張偉
判決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