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云蘭、福清市城市管理局6000行政賠償賠償裁定書
案號:(2020)閩0102行賠初24號
判決日期:2021-02-02
法院:福州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吳云蘭訴被告福清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賠償一案,于2020年10月17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審理過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吳云蘭撤回起訴
合議庭
審判長劉雨濤
人民陪審員張月明
人民陪審員林威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書記員陳曉希
判決日期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