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玉林與湖北全洲揚子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王紅梅勞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鄂0921民初565號
判決日期:2021-04-28
法院:湖北省孝昌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楊玉林與被告湖北全洲揚子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王紅梅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2021年2月24日受理后。原告楊玉林于2021年3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楊玉林撤訴。
案件受理費175元,減半收取87元,由原告楊玉林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武振林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李爽
判決日期
202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