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精品自产拍在线少密芽,国产自产v一区二区三区c,l国产亚洲视频资源在线观看,99热门精品一区二区三区无码,瓜子小说网,亭亭玉立逗骄阳txt新浪,古文观止txt下载

首頁> 查企業(yè)> 云南盛業(y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盛業(y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裁判文書詳情
云南盛業(y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信譽良好
注冊資本:3366萬元
法定代表人:王思東
聯(lián)系方式:0874-7126188
注冊時間:2012-11-12
公司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雙龍街道文化路533號美奐新城42-3號
簡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溫室大棚工程、綠化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土石方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停車管理服務;環(huán)保工程、綠化養(yǎng)護工程。(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jīng)營活動)
展開
會澤正茂租賃站與王飛邦云南盛業(y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20)渝0120民初7081號         判決日期:2021-05-13         法院:重慶市璧山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會澤正茂租賃站(以下簡稱“正茂租賃站”)與被告云南盛業(y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南盛業(yè)建司”)、王飛邦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正茂租賃站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連芳、被告王飛邦以及二被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高偉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正茂租賃站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于2016年5月25日簽訂的《建筑材料周轉(zhuǎn)作業(yè)用料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2、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截至2020年9月10日的租金、維護費、缺配件賠償費等共計365858.18元,并按合同約定的價格支付自2020年9月11日起至所欠租賃物資退還完或賠償完止的后續(xù)租金;3、判令二被告返還鋼管561.1米、扣件2833個、頂托854個、鋼管短接頭1009個,若五日內(nèi)不返還,則按照合同約定價格折算成賠償款共計64514.7元支付給原告;4、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73171元;5、判令二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和原告因主張本案權利產(chǎn)生的律師費30000元。事實和理由:被告云南盛業(yè)建司因建設施工需要,于2016年5月25日與原告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約定被告云南盛業(yè)建司租用原告鋼管、扣件、頂托、鋼管接頭等建筑材料。合同對材料租金單價、維護費、損壞配件賠償費、違約責任等內(nèi)容進行了明確的約定。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向被告供應租賃物,切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義務,但被告未依約支付租金等費用,截至2020年9月10日,被告尚欠原告租金、維護費、缺損配件賠償費等費用共計365858.18元,該款項經(jīng)原告多次催收未果。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已屬嚴重違約,給原告造成了重大經(jīng)濟損失,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實現(xiàn)債權,特具狀起訴,懇請判如所請。 被告云南盛業(yè)建司、王飛邦辯稱,原告的訴請缺乏基本事實依據(jù)與法律依據(jù),依法予以駁回,原告與二被告于2016年簽訂的租賃合同雙方已于2017年履行完畢,合同已經(jīng)消滅,不存在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期間二被告已足額向原告支付租賃物及租賃費用,并未下欠原告所謂的租賃費用,基于二被告履行了租賃義務,不存在違約責任,請求駁回原告的不當訴求。 本案中當事人無爭議的事實為:2016年5月25日,被告王飛邦作為經(jīng)手人,被告云南盛業(yè)建司(承租方、合同乙方)與原告正茂租賃站經(jīng)營者冷啟茂(出租方、合同甲方)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約定根據(jù)乙方需要,甲方將平面鋼模、連接角膜、V型扣、頂托、陰角、鋼管、扣件等出租給乙方。具體數(shù)量以發(fā)貨單為準。合同第五條“租金的計算及收取”約定:材料從出庫之日起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租金,租賃時間最短不能少于30天,數(shù)量以發(fā)貨單為準。每月結算一次。即:乙方從收到材料之日起,每月月末向甲方交納當月租金。最遲不能超出次月10日。甲方在收取租金及其費用時,開具收據(j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租金的給付。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材料,并終止合同。乙方未退還完的材料按合同原價賠償,同時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為:由乙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乙方所有未付費用按日3%計算違約金。第七條“違約責任”約定:乙方退還材料時,雙方檢查驗收,如乙方因保管不善,將材料損壞、改變原來的規(guī)格、長度或不屬于甲方的物資,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所差材料應按合同材料原價賠償。合同約定的工程不再需要租賃材料時,乙方應及時將其退還甲方。乙方不得將材料轉(zhuǎn)借、轉(zhuǎn)租、轉(zhuǎn)讓給他人或其它工地使用,也不得將其變賣或作為其它任何抵押。否則視為違約,未退材料的租金將提高壹倍計算,直到所差材料按合同材料原價進行賠償之日。租賃期滿或最后一批材料退回后,乙方應當于當月繳清所欠的租金,維護費,上、下車費及材料賠償?shù)荣M用。逾期甲方將向乙方按日加收所欠各種費用總和的3%計算的違約金。第八條“租賃材料、數(shù)量,租金單價(不含稅費),維修費及賠償”約定:鋼管租金為每米每天0.01元、維護費每米0.1元、賠償金每米25元,扣件租金每天每套0.01元、維護費每套0.1元、賠償金每套10元,鋼管接頭租金每天每個0.02元、賠償金每個0.8元,頂托租金每天每個0.03元、維護費每個0.5元、賠償金每個25元。第十一條約定:乙方指定材料員王飛邦、趙英喜為合同經(jīng)辦人,負責收退貨、結算等事宜。合同第十四條約定:甲乙雙方經(jīng)過協(xié)商約定,本合同的執(zhí)行如有爭議,由重慶市璧山縣(現(xiàn)為璧山區(qū))法院管轄。合同尾部落款乙方處加蓋了“云南盛業(y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印章。被告云南盛業(yè)建司認可承建了租賃合同中載明的會澤縣撫軍街新建畜牧局項目,王飛邦是案涉工程項目主體工程的分包人。 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約定提供了建筑所需的鋼管、扣件等物資,隨著時間的推移,被告也退還了部分物資。原告提交的租用鋼管明細表16張,證明自2016年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21日,向被告供應租賃物16次(其中包括2016年9月24日租用鋼管明細表,其上注明為“待補工地”、材料為鋼管8006.米,被告提供的日期相同、材料相同、字跡相同的租用鋼管明細表未注明“待補工地”),累計供應鋼管80449.9米、扣件40262套、頂托2539個、短接頭2224個。退還鋼管明細表15張,證明截至2020年9月10日,被告累計返還租賃物15次,累計返還鋼管79889米、扣件37429套、頂托1685個、接頭1215個。因使用中丟失或損壞,被告退還的材料中扣件缺螺絲7095個、頂托缺螺帽72個、頂托缺底板13個。 雙方爭議的事實主要為:1、案涉租賃合同項下的工程項目是否包括待補農(nóng)產(chǎn)業(yè)旅游綜合樓。原告提供的租賃合同中第十條乙方施工現(xiàn)場注明為:會澤縣撫軍街新建畜牧局、待補農(nóng)產(chǎn)業(yè)旅游綜合樓;合同簽訂地點和物資交接地點為會澤正茂租賃站。被告云南盛業(yè)建司提供的租賃合同中第十條乙方施工現(xiàn)場處只有會澤縣撫軍街新建畜牧局,而沒有待補農(nóng)產(chǎn)業(yè)旅游綜合樓。被告云南盛業(yè)建司認可會澤縣撫軍街新建畜牧局是其承建的項目,否認承建了待補農(nóng)產(chǎn)業(yè)旅游綜合樓項目。 2、2016年12月3日退還的物資是否計入本案處理。被告提供的2016年12月3日的返還鋼管明細表上載明其于當日向原告退還鋼管5660.5米,原告認可退還的事實,但認為是待補工地的退還物資。 3、2016年5月30日、2016年9月28日租用鋼管明細表上載明的物資是否計入本案處理。原告提供的2016年5月30日的租用鋼管明細表載明原告于當日向被告出租鋼管750米、短接頭160個,2016年9月28日的租用鋼管明細表載明于當日出租鋼管8100米、接頭500個,這兩張明細表分別由王飛邦與張清堯簽字確認。被告云南旭飛建司認為因該證據(jù)在舉證期限外提交不予認可,被告王飛幫質(zhì)證稱,2016年5月30日的鋼管、短接頭用于案涉租賃合同項下的會澤縣撫軍街新建畜牧局項目,而2016年9月28日的鋼管8100米、接頭500個用于會澤縣馬路鄉(xiāng)鄉(xiāng)政府辦公樓項目。 4、被告王飛邦向原告支付的169000元是否抵扣本案中二被告應付款項。被告王飛邦提供了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銀行卡交易明細清單8份,證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間,王飛邦通過銀行轉(zhuǎn)賬方式分8次向冷啟茂賬戶支付租賃費用共計人民幣169000元。原告對王飛邦付款的事實予以認可,但認為支付的款項并非本案案款,而是王飛邦本來就欠原告的其它合同的租賃費。為此,原告提供了被告王飛邦于2014年2月23日向原告出具的欠條以及原告與被告王飛邦于2014年6月2日簽訂的《建筑材料周轉(zhuǎn)作業(yè)用料租賃合同》和租用鋼管明細表23張,其中,欠條上王飛邦確認其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下欠原告租金84000元,原告主張王飛邦支付的169000元均系支付該欠條及前述租賃合同項下的欠款且金額遠遠無法覆蓋其于本案案涉合同之前尚欠原告的款項。 5、云南盛業(yè)建司是否承擔本案責任。原告認為被告云南盛業(yè)建司作為承租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被告王飛邦自愿與被告云南盛業(yè)建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而王飛邦認為被告云南盛業(yè)建司是在原告要求下才加蓋的印章,應由自己承擔全部責任,與云南盛業(yè)建司無關。 以上事實,有原、被告的陳述,原告提供的租賃合同、租用鋼管明細表、退還鋼管明細表、租金明細表、原告與被告王飛邦于2014年6月2日簽訂的《建筑材料周轉(zhuǎn)作業(yè)用料租賃合同》及租用鋼管明細表,被告云南盛業(yè)建司提供的案涉租賃合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退還鋼管明細表、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銀行卡交易明細清單等證據(jù),經(jīng)庭審質(zhì)證,本院予以采信
判決結果
一、原告會澤正茂租賃站與被告云南盛業(y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簽訂的《建筑材料周轉(zhuǎn)作業(yè)用料租賃合同》于2020年10月4日解除; 二、被告云南盛業(y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飛邦于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nèi)支付所欠原告會澤正茂租賃站租金、配件賠償款、維護費等共計299937.83元; 三、被告云南盛業(y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飛邦于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nèi)退還原告扣件2833套、頂托854個、短接頭1009個,逾期未退,則按扣件每套10元、頂托每個25元、鋼管接頭每個0.8元的標準計價賠償并從2020年9月11日起按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扣件每天每套0.01元、頂托每天每個0.03元、鋼管接頭每天每個0.02元)計付租金至本判決生效時止; 四、被告云南盛業(y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飛邦于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nèi)支付原告違約金28000元; 五、駁回原告會澤正茂租賃站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4567.72元(已減半)、保全費用3187.72元,合計7755.44元,由被告云南盛業(y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飛邦承擔(此款原告已墊支,被告在支付案款時一并支付給原告)。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上訴狀副本,上訴于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本案申請執(zhí)行的期限為兩年,該期限從法律文書規(guī)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算
合議庭
審判員任玉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向渝居 書記員謝茂宇
判決日期
2021-05-13

發(fā)布招標/采購信息

打開微信"掃一掃"添加客服咨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