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清萍與常州金壇順通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江蘇海外集團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等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蘇0413民初3256號
判決日期:2021-05-14
法院:常州市金壇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郭清萍與被告常州金壇順通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江蘇海外集團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江蘇海外集團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中介合同糾紛一案,原告郭清萍于2021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郭清萍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350元(已減半),由原告郭清萍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楊亞坤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居惠玲
書記員黃菁菁
判決日期
202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