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縣興平商砼有限公司與民勤縣第三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zé)任公司、吳某等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甘0621民初150號
判決日期:2021-06-25
法院:民勤縣人民法院
當(dāng)事人信息
原告民勤縣興平商砼有限公司與被告吳某、仲某、民勤縣第三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zé)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原告民勤縣興平商砼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申請撤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zhǔn)予原告民勤縣興平商砼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639元,減半收取819.5元,由原告民勤縣興平商砼有限公司負(fù)擔(dān)
合議庭
審判長李生源
人民陪審員魏金平
人民陪審員劉建華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白偉
判決日期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