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潤建筑安裝股份有限公司與焦淑華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管轄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內05民轄終31號
判決日期:2021-06-28
法院:內蒙古自治區(qū)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豐潤建筑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焦淑華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管轄權異議糾紛一案,不服內蒙古自治區(qū)通遼市科爾沁區(qū)人民法院(2020)內0502民初187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豐潤建筑安裝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撤回對管轄權異議的上訴
判決結果
準許豐潤建筑安裝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訴。一審裁定書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張雷
審判員白麗
審判員董明華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毛京男
書記員鄧薇薇
判決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