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廣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葛春君勞務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皖03民終1356號
判決日期:2021-06-30
法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安徽廣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葛春君、原審被告浙江高揚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周廣亮、張守華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qū)人民法院(2021)皖0304民初317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本院在審理過程中,安徽廣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書面申請撤回上訴,葛春君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書面申請撤回一審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一、撤銷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qū)人民法院(2021)皖0304民初317號民事判決;
二、準許安徽廣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訴;
三、準許葛春君撤回一審起訴。
一審案件受理費273元,減半收取136.5元,由周廣亮、張守華、安徽廣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273元,減半收取136.5元,由安徽廣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何懿
審判員龐玲
審判員穆莉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唐紅艷
書記員邵春玲
判決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