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國器裝備制造集團有限公司與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滬0112民初2976號
判決日期:2021-08-17
法院: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蘭州國器裝備制造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受理。原告蘭州國器裝備制造集團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蘭州國器裝備制造集團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計1193.80元,由原告蘭州國器裝備制造集團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湯曉音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法官助理周志堯
書記員周志堯
判決日期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