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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南通市辦公設備單位分散采購管理辦法(暫行)》(通財購〔2016〕2號)等文件要求,市行政審批局擬對打印機傳真機項目進行分散采購,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打印機傳真機
二、公示時間:2016年7月11日至13日
三、報名時間:7月14日下午13:30至17:30,地點:工農(nóng)南路150號政務中心主樓616辦公室。
四、開標時間:7月15日下午14:00,地點:工農(nóng)南路150號政務中心裙樓5樓第十開標室。
五、聯(lián)系人:季沛松,聯(lián)系電話:59000800。
附件:打印機傳真機項目需求
南通市行政審批局
2016年7月11日
附件1:
打印機傳真機項目需求
一、項目需求
富士施樂P355DA4打印機10臺
惠普LaserJet Pro M701n1 A3打印機1臺
普通傳真機2臺
富士通 DPK 8600E針式打印機2臺
富士施樂 DP2108b證書打印機2臺
二、項目預算4.92萬元
三、供應商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 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購項目同時投標,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視同圍標處理。
四、成交方式:
符合采購條件的三家或三家以上供應商進行報價,確定價低者為成交供應商,如報價相同,進行二次報價。
五、簽定合同日期:
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時簽約。
六、供應商談判時需攜帶的材料
1. 法人委托書,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備查);
2. 供應商簡況、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3. 供貨進度與售后服務承諾(加蓋公章);
4. 報價清單(加蓋公章)。
上述材料按順序自編目錄牢固裝訂成冊,正本1份,副本1份,均需采用A4紙(圖紙等除外),。談判文件上要明確標注供應商全稱及“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異以正本為準。談判文件正本須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副本可復印,但須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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